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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道武装部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主要负责辖区民兵建设、征兵工作,做好退伍军人、军烈属的优抚以及人防、备战相关工作。
1 、做好民兵组织建设,按照上级有关指示,搞好民兵组织整组工作。
2 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、政治教育。
3 、做好征兵工作,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做好退伍军人、军烈属的优抚工作。
4 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。
5 、组织拟定本辖区作战预案、战时兵员动员计划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,带领民兵参军、参战、支援前线、保卫后方。
6 、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统计登记。
7 、维护管理辖区人防工作及人防工程。
8 、完成上级部门和党工委交付的其他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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