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
|
| |
|
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的领导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主要负责辖区劳动就业再就业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、劳动监察及其它相关工作。 (一)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1 、管理辖区内劳动力资源,开展劳动力资源普查,建档立卡,办理失业、就业登记,实行动态化管理。 2 、对辖区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进行管理,包括公示和出具相关证明,并按时上报区劳动保障部门。 3 、按照有关规定,办理下岗失业人员领取再就业优惠证,具体负责审核发放手续。 4 、为自谋职业的符合规定条件人员申请小额贷款和相关手续。 5 、开展就业岗位调查,组织实施辖区内就业项目,开发辖区内公益性就业岗位,管理社区就业劳动组织。 6 、收集和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,开展非营业性职业中介活动、组织供求双方签订劳动合同。 7 、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,分类进行职业指导,动员未能继续升学的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培训。 8 、组织开展劳务输出,对输出资源进行普查登记,建档立卡,实行台账式管理。 9 、对辖区内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,发现违法用工情况及时向上级劳动监察部门报告。 10 、协助劳动保障部门为就业再就业人员建立和接续社保保险工作。 (二)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 、配合上级社保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。做好对社区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。 2 、指导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。 3 、为退休人员提供养老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。 4 、掌握退休人员生存状况,做好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。 5 、帮助死亡退休人员家属办理一次性救济费、抚恤费手续。 6 、定期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。 7 、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(表)和各类人员台账,做好各类统计报表工作。 8 、为退休人员提供其它相关服务。 (三)劳动监察工作 1 、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、法规规定及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,督促用工单位贯彻执行。 2 、依法做好劳动监察工作,负责建立用工单位档案和统计台账,协同劳动监察机构开展劳动监察工作,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 3 、负责对本辖区内工作站工作人员管理和政策、业务培训。 4 、负责与本机构有关的各类统计报表。 (四)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。
|
|
|
|
|
 |
|
 |
|
|
|
|
|
|
|
|
|